致:上海邦信陽律師事務所、上海潮信律師事務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邀請單位)
福建金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外聘專業律師團隊提供保理及供應鏈金融法律服務擬采用邀請比選方式選擇服務單位,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設計單位的資格﹑信譽等進行綜合比較,以公平競爭的方式優選承攬本項目的服務單位,現邀請貴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比選,為本項目提供優質的服務。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人:福建金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福建金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外聘專業律師團隊提供保理及供應鏈金融法律服務
3、比選內容:為福建金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外聘專業律師團隊提供保理及供應鏈金融法律服務,服務內容詳見第四章。
4、服務地點:比選人指定地點。
5、服務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6、服務條件:符合比選人的要求。
二、比選申請單位資質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比選文件所述服務的:比選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比選申請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單位負責人證書復印件;比選申請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單位負責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比選申請人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比選申請人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比選申請人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1、比選申請人須具備司法行政部門核發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應出具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
3、參加比選活動前一年內,比選申請人及其負責人未因經營活動違法違規被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無弄虛作假騙取參選資格;
4、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比選申請單位及其負責人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5、未被有關部門禁止或限制承接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業務;
6、法律、法規、相關規章規定的其它條件。
以上所有條件必須同時滿足,若有一項審核未通過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比選文件要求,作廢選處理。
三、比選辦法
本項目采用低價中選法,即經評審合格且報價最低的比選申請人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第二中選候選人、第三中選候選人;如經評審合格且報價最低有兩家或以上的比選申請人報價一樣,則采取隨機抽取確定第一中選候選人,首先以簽到的先后順序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抽取號碼球為對應的編號,其次由比選人隨機抽取一個號碼球,抽取的號碼球對應的編號為第一中選候選人。
四、比選最高控制價:
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為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20000元)。
注: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控制價,否則按廢選處理。
五、比選保證金
(1)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仟元整(小寫:¥2000元)。
(2)比選保證金在比選時現場以現金形式提交,未交納保證金者作棄權處理。
(3)比選保證金的退還:未中選的比選申請單位,比選保證金當場退還,中選單位的比選保證金待合同簽訂后無息退還。
六、合同簽訂
除發生投訴情況外,中選單位應在接到中選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與比選人簽訂本項目的書面合同。
七、比選文件的獲取
領取比選文件時間: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0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到漳州全過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漳福路44號3棟2單元303)領取本項目比選文件。
八、比選時間
比選申請書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06月14日15時30分;
遞交比選申請書地點:漳州全過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漳福路44號辦公樓一樓);
注: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九、聯系方式
比選人:福建金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3860835651
比選代理單位:漳州全過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漳福路44號3棟2單元303
聯系人:小趙
聯系電話:0596-216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