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2024年第4季度第2次擬出租的店面、房屋等38宗,現對外公開招租。租賃的信息及方案具體如下:
一、出租標的物類型、地址、面積、租金底價(詳見出租資產明細表)
二、租金及租賃年限
1.租賃期限:2-5年(可選擇,如有其它期限規定、詳見出租明細表)。
2. 按實際中選金額,中選方按中選租金金額按照租賃合同中的要求繳交租金,先交后用。前兩年租金不變,第三年起租金每2年遞增3%。如在“出租房屋明細表”備注中對遞增標準或者合同租賃期限有另行約定的,以“明細表”為主。
3. 比選標底:按標的物招租底價(經我司招租會評審通過)計算。
4. 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低于3個月租金(按招租底價計算,不計息);比選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按招租底價計算),中選后比選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如原承租人參與比選的,之前已繳納的違約定金自動轉為比選保證金(不足三個月租金的須補足)。
5、中選者需按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中選資格,招租人有權根據本公告“第七條”及“第八條特別說明”等條款做出處理。
三、出租方式:根據報名情況,如果有兩家以上報名,采用一次性報價的競標方式,以價高者即為招標比選競得人,相同價高者,優先考慮租賃期限和用途,招租人需及時將價高者情況告知原承租戶,原承租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在原租戶無續租意愿情況下,中選者需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自行與原承租戶協商本次公開招租租賃物的移交時間和條件,招租人協助。只有一個符合條件報名的,則按實際報價但不低于租賃底價簽訂租賃合同。
四、有意承租的單位或個人請攜帶單位營業執照或本人身份證到漳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報名和了解出租物情況。
五、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六、報名地點:漳州市薌城區嘉華大廈11層、漳福路16號
聯系人:尹先生、王先生 聯系電話:0596-2026368/2923655
七、本次公開招租所有租賃物如在公告期內無人競標,除非考慮重新定價,否則我方有權在不低于本次公告競標價的前提下另租他人。
八、特別說明:①出租人以標的物現狀出租,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轉租,如經發現根據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②中選人如在中選后無法簽訂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③消防報審等所有經營所需手續辦理及費用均由中選單位或個人自行負責,如未獲得消防審驗、審批而影響經營,不得向出租人要求任何補償④本次資產的對外招租謝絕可能存在重特大安全隱患的行業,如危險化學品存放及經營等⑤如原租戶加入競租,之前繳交的履約保證金直接轉為比選競價保證金(不足三個月租金的須補足)⑥維修后需經我方通過安全性等核查驗收后方可入住,還需配合我方日常安全檢查,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
附件:2024年第4季度第2次出租資產明細表(含商貿資產、留守中心).xlsx
漳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