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漳州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三十條措施的通知》(漳政綜規〔2022〕6號)要求,充分發揮國資國企擔當,積極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加快恢復發展,在執行《漳州市發改委等14部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函》(漳發改服務函〔2022〕1號)基礎上,特制定市屬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政策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減免對象
最終簽約承租市屬國有企業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小微企業參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等相關規定劃型標準認定;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
二、政策口徑
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漳州市發改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函》(漳發改服務函〔2022〕1號)執行: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
服務業以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漳州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場紓困解難三十條措施的通知》(漳政綜規〔2022〕6號)執行: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或因落實防疫要求嚴重影響經營活動的,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免除6個月租金(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
租期以租賃合同為準,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三、組織實施
(一)市屬國有企業是實施租金減免政策的責任主體,要注意結合實際指導權屬企業規范有序、高效便利做好租金減免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直接免除、從后續租金中抵扣或者返還等方式實施房租減免,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
(二)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
(三)各市屬國有企業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應注意完善減免租金問題受理機制,依法合規妥善處理問題訴求,并加強內部管控、防范風險。
(四)因減免租金影響市屬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漳州市國資委
2022年5月23日